日前,恩施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首次就一起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会。南京受试者招募听证会由恩施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向阳主持,案件承办人肖洪、赖宏宇,申请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律师、人民监督员参加本次案件的旁听和评议。
案情回顾
该案系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贰零壹伍年恩施某银行与杨某、汪某某达成《最高额担保个人借款合同》,约定由汪某某以其所有的房产作抵押为杨某向恩施某银行的借款提供连带 担保。
后因借款协议期满杨某未偿还借款,恩施某银行将杨某、汪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达成调解,该银行对汪某某的房产享有拍卖优先受偿权,并向法院申请拍卖汪某某涉案抵押房产。
后汪某某因对恩施某银行拍卖申请不服两次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均被法院裁定驳回,汪某某遂向检察机关申请执行监督。
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详细介绍案件基本情况,充分听取申请人的意见和理由,对案件事实问题详细调查并发表案件审查意见。申请人及其委托人、听证员对案件事实发表意见。整个听证过程井然有序、衔接紧凑,保障了参会人员的知情权和表达权,取得了良好效果。
参加听证会的律师、人民监督员表示,恩施市检察院首次就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举行公开听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公开案件办理流程,有助于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提升民事诉讼监督精准度。同时在了解案情、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以自身职业角度向申请人释法说理,帮助化解申请人不满情绪。检察机关将结合听证会各方意见,在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加强法律适用分析的基础上,对案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本次公开听证
是该院首次
针对民事诉讼监督案件
进行公开听证
邀请律师、人民监督员参与
是打造阳光检务、
构建新型检律关系的又一举措
不仅有利于推动矛盾化解、
有效提升民事检察监督案件
办理的精准度
还能以看得见的方式
充分保障当事人权利
使释法说理工作更为深入
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丨段军霞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试药看到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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